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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國小暨牡林分校

公告訊息

函知教育部轉達行政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令

{{ $t('FEZ002') }} 行政助理|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9日臺教文(二)字第1120012539號函(附件1)、行政院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令(附件2)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之1第2項及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、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,並以金門、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,自112年2月7日生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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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1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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