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一、公文轉達
1.有關貴府重申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」之行政解釋與實務適用疑義,敬請惠予釐清說明,以利基層教師遵循一案,請查照。
二、明日本分校實執行民族課程,講師費待1月份給付。
三、本周古謠課暫停一次。
四、古謠、英語歌謠成果發表暨教學成果發表會,要謝謝所有的老師用心的指導及協助,讓活動能圓滿結束。
五、本周三教師進修-輔導知能研習。地點:分校大禮堂。時間:2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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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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