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莊馨姿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114/05/05(一)第十三週總務處報告
1.本週五5/9財稅局到校實地訪查財產
-總務處已私line有保管財產/物品的「保管人」盤點清冊,請自行列印出來,於5/7(三)前盤點完畢,繳回已核章或簽名之紙本交還總務處。
-盤點如有特殊狀況請紀錄在盤點清冊上面,以利總務處先行檢視特殊狀況。例如:東西在但沒有財產標籤,請寫在該欄位置,總務處列印後再請保管人協助黏貼。
-業務交接:如職務更換請前任先確認財產物品後簽名或蓋章,再繳回總務處,由總務處更新保管人。
-宿舍:5/6(二)進宿舍盤點房間內,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收妥,並請將財產物品放在容易清點的位置。如不希望總務處人員進到房內清點,請鎖門,並自行找志傑(本)/志偉(分)確認品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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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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